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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家君-lawyerqin

信奉老庄之道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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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和严小姐----西城旧事

2012-5-1 19:47:20 阅读26 评论1 12012/05 May1

        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我小时候,我家住在北京西城的东官坊,北海公园后门西边的一个胡同里,胡同西边一所大四合院月亮门里的主院里,正房的中间和西边的两间房是一位老学者的书房。老先生精通四国外语,写得好书法,据说他做过清末的翰林,云云。这位老先生在北海文史馆挂着馆员的职位,在家不上班,每月还拿80多元。
        老先生住东厢房,正房和东西厢房,都有前廊和两个明柱,中间的堂屋走门出入,进门后两边各有一间卧房。前廊的明柱两边至墙,有一个低矮的围栏,围栏面是宽宽的厚木板,也油漆成朱红色,可以坐人。夏天,在房子的前廊里摆个小矮桌,放上棋盘,男人坐在对头的小板凳上下棋,女人坐在围栏的面板上织毛衣聊天,是常见的事。院子里,有几个大木桶,养着石榴

作者  | 2012-5-1 19:47:20 | 阅读(26) |评论(1) | 阅读全文>>

遥远的妈妈

2012-4-19 9:42:39 阅读21 评论3 192012/04 Apr19

遥远的妈妈
        某天,电视里有个推荐少年人才的节目,由两位著名的蒙古族歌手收养的义子,一个失去双亲的12岁的蒙古族少年,唱蒙古族民歌《遥远的妈妈》,不但少年的身世使人感叹人生的无常,歌也令人感动,不禁泪流,甚至哽咽失态,连忙到卫生间去洗面。人说:无论年纪多大,都是有妈好!而妈妈却不会与我们在人间永远相伴。
        母亲出身于天津一个木材商的家庭,在东北长大,中学毕业后在四平火车站做电话接线员。父亲出生在上海,六岁时过继给北京的大爷为后,长大后参加了国军,光复后进驻东北的四平市。父母是在四平市认识并结婚的。
        按母亲家的规矩

作者  | 2012-4-19 9:42:39 | 阅读(21) |评论(3) | 阅读全文>>

因女儿而律师----清明节的思念

2012-3-29 19:14:47 阅读47 评论6 292012/03 Mar29

因女儿而律师----清明节的思念
         十九年前,我失去了我的女儿。自那时以后,女儿时常出现在我的思想中,尤其是在清明节和她的忌日。有人劝我为她做个超度的仪式,让她的影响逝去;或者为她安个坟墓,让她有个阴宅安定下来。可我,宁愿她时常来到我的梦中或思念中,没有为她超度;而当去年看见人们经过一个十岁时去世的小女孩的墓前,无不评论几句的场景,我打消了为女儿安坟的念头,因为我不想人们也看见她的墓时也要评论一番。
         对女儿的思念,总带有愧为人父的负疚感。当初,不懂世事,不懂灵感,事后才醒悟到许多兆头的意思。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可以重新度过那些时日,我保证不会让悲剧出现。我后悔,在那个白天的下午,我离

作者  | 2012-3-29 19:14:47 | 阅读(47) |评论(6) | 阅读全文>>

我与无限极保健品

2012-3-13 15:40:00 阅读46 评论1 132012/03 Mar13

我与无限极保健品
       我对中医的态度,不仅是信奉,而且对有个性和医术的中医师,总会还有崇拜的心理。我觉得,中医不但是一种医术,而且还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医的理论中,可以感觉到古代道家的辩证法,使人感觉中医的理论博大精深,玄机无限。
       早年在农村的劳改经历,使我见证了许多的中药传奇,那时我就认为,中医与西医相比,具有不可代替的地位和治疗功效。我家下放的村里,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因为伤口感染,在小腿迎面上,长了一个恶疮,小腿红肿,皮下已经出现红线向大腿根部发展,当时的公社医院和县医院的西医认为,应当马上截肢,不然后果不甚设想。小伙子不想这么年轻就失去一条腿,但是又怕为此赔了性命,非常的为难和痛苦。这时,有人给他介绍了一个在东边

作者  | 2012-3-13 15:40:00 | 阅读(46) |评论(1) | 阅读全文>>

又谈“行己有耻”和“克己复礼”

2012-1-24 11:57:13 阅读25 评论1 242012/01 Jan24

又谈“行己有耻”和“克己复礼”
        本人第一次听说“礼坏乐崩”和“行己有耻”、“克己复礼”,是在上一世纪七十年代,文革十年的后五年时期。那时,社会上有两股势力,一股势力为造反派,到处破坏社会秩序,造反夺权,主观入罪、滥杀无辜;另一股势力为维持派,为了维持社会秩序,四处收拾被造反派破坏的残局,恢复社会生产和生活,尽量减少因动乱造成的社会损失。前者以四人帮为代表,后者以周总理为代表。所以,周总理成为四人帮横行的阻碍,为了除去周总理的制约,四人帮开展了“批孔运动”,以批周公和孔子为由,含沙射影批判当时的维持社会秩序的人,意在迫害和打倒周总理。那时,要求每天上班前和下班后,都要学习报纸上的社论和批判孔子的文章。后来直到把四人帮关进监狱,社会秩序才得以全面恢复。也就是那时,我知道了孔子的“行己有耻”、“克己复礼”的论说。

作者  | 2012-1-24 11:57:13 | 阅读(25) |评论(1) | 阅读全文>>

2011年版《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缺点一谈

2012-1-14 19:09:46 阅读40 评论4 142012/01 Jan14

2011年版《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缺点一谈
      近日,因为代理的民事案件到法院立案,发现了2011年版的《民事案由规定》的一个不妥之处,加上法院立案人员的执法不当,导致没有马上立案,还得重复去法院。
      民事案由体系,应当在现行民事实体法律和程序法律的基础上,兼顾社会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来制定。民事案由的规定,应当在概括社会所有的民事纠纷的基础上,科学地划分民事案件的种类,不但要有利于使用电脑系统管理,还要方便当事人起诉行使诉讼权利。案由是由法院根据案件的性质决定的,法院不能以案由问题为由不立案。
      按照现行的民事实体法律体系,民事实体法律大致可以划分为与人身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公司证券、金

作者  | 2012-1-14 19:09:46 | 阅读(40) |评论(4) | 阅读全文>>

北海伤害案诉讼有感

2011-11-7 13:38:13 阅读40 评论1 72011/11 Nov7

北海伤害案诉讼有感
      历时20天的北海裴金德等伤害案的一审重新开庭审理结束了,等待法院的亦难亦易的判决。20天来,各方的出庭人员的表现,大致体现了当代相关职业人员的基本素质,也揭示了案件的成因出于案发个体是偶然,出于现行体制下的执法群体是必然!案件到了此时,再次证明了道家的一句哲言: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北海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当权者没有想到,他们的一意孤行,触犯了天理,招来了与之抗衡的北海律师团。感谢网络,虽然媒体被禁声,但是我们还可以从北海律师团的博客上和反对北海律师团的博客上得到消息,得以同步关注事态的发展,使得冤情显示。
      纵观北海伤害案的审理进程,北海律师团的谋略,勇敢和坚韧不屈,令人

作者  | 2011-11-7 13:38:13 | 阅读(40) |评论(1) | 阅读全文>>

读北海律师团李金星律师为杨炳棋辩护词有感

2011-10-28 21:37:40 阅读39 评论1 282011/10 Oct28

读北海律师团李金星律师为杨炳棋辩护词有感
        读过陈光武律师发布的李金星律师的辩护词后,感到北海伤害案谜底已经揭开,裴金德弄巧成拙,又一个冤案终于被揭露,北海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与裴金德编写的这场闹剧该终止了。随着杨在新律师的自由,得有人为这个冤案受过。
        一个刑事案件的律师,通过控方的证据看出,北海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是裴金德和李警和,而做为北海伤害案的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员和检察机关的刑事公诉人,在取得这些证据时也能看出这个关键的线索。可悲的裴金德知道真相,却借机利用公安机关的错误,为了开脱真正的凶手,为了使自己能够被从轻或减轻处罚,投其所好,按照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要求,参加闹剧的编写。结果不可能按照裴金德想像的那样,反而暴露了他的罪行,适得其反。

作者  | 2011-10-28 21:37:40 | 阅读(39) |评论(1) | 阅读全文>>

对北海伤害案公检方支持者观点的分析

2011-10-20 10:53:34 阅读109 评论2 202011/10 Oct20

对北海裴某等人伤害案公检方支持者观点的分析
      首先表明,我认为杨在新律师无罪,我是北海律师团的支持者。
      近日,由于法院没有将北海裴某等人伤害案现场直播,网络上出现了不同的庭审纪实版本,为了全面了庭审情况,访问了控方支持者的博客,看了控方支持者的观点和理论逻辑。现就两位具有代表性的控方支持者“无为”和“北海守望者”的观念分析归纳如下,供世人评论。
“无为”的观点归纳:
      一、只要打了人就是坏人,律师不该为其辩护。
      二、死者的权利无人问津,可悲。
      三、只要动过被害人一个手指头,就有罪,就与被害人的死有因果关系。

作者  | 2011-10-20 10:53:34 | 阅读(109) |评论(2) | 阅读全文>>

访顾桃的博客有感

2011-9-22 17:16:21 阅读88 评论2 222011/09 Sept22

 访顾桃的博客有感       
        进入顾桃在新浪网的博客,会听到蒙古音乐,使人感到天籁之声般的优美和自由的遐想;蒙古语的摇篮曲,使人感到安慰、祥和,令人向往,欲要解脱现实的压力和不幸,投入那歌声造成的虚幻的母亲怀抱!进入顾桃的博客,会看到美景图片,透着阳光的森林,林边的驯鹿群,使人感到那是童话中的仙境;用木杆和桦树皮搭的圆锥型的棚帐,背枪、挎猎刀、带猎狗的猎人,架子上拉开的兽皮,棚帐前做事的女人,使人感到自然、纯朴、豪放和自由!

作者  | 2011-9-22 17:16:21 | 阅读(88) |评论(2) | 阅读全文>>

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

2011-8-13 10:27:06 阅读65 评论0 132011/08 Aug13

                                          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
                                   第八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通过
                          一九九0年八月二十七日至九月七日古巴哈瓦那
  
      鉴于世界各国人民在《联合国宪章》中申明决心创造使正义得以维持的条件并宣布其宗旨之一是促成国际合作而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增进并激励对于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
      鉴于《世界人权宣言》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

作者  | 2011-8-13 10:27:06 | 阅读(65) |评论(0) | 阅读全文>>

北海律师事件再次说明有关律师的司法改革的必要

2011-8-8 17:12:15 阅读63 评论2 82011/08 Aug8

北海律师事件再次说明有关律师的司法改革的必要
          多年以前,社会上的和律师界的有识之士,针对执业律师面临的问题,多次提出和呼吁与律师相关的司法改革。时至今日,这些改革没有实质进展,而这些问题,以北海律师事件为标志,却已演变到公然肆意侵害执业律师人身权利的程度。变态偏执地求稳不变,只能使问题不断地扩大,实质上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还可能激化社会矛盾,爆发社会动荡。
          根据以前有过的呼吁和要求,结合现状,本人感到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有如下几个:
          其一、将看守所和拘留所划归非公安机关管辖。

作者  | 2011-8-8 17:12:15 | 阅读(63) |评论(2) | 阅读全文>>

【引用】流氓政权的性质【最短小、最精辟的论述】

2011-8-8 12:39:52 阅读35 评论1 82011/08 Aug8

  艾因.兰德在《流氓政府的性质》中具体描述了她自己经历过的一种社会状况:
       “政府不再是人们权利的保护者,而是成为最危险的侵犯者;不再是自由的保护者,而是建立一种奴役的体制;不再使人们免受武力的威胁,而是首先使用武力对付人民;不再是人们之间关系的协调者和基于社会准则的服务者,而是成为用威吓和恐怖手段控制人民的工具;它不倚仗法律,对社会资源的支配来源于官僚机构的任意决断……我们发现了一种奇怪的颠倒:政府可以做任何它想做的事,而公民只能在得到政府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做。”艾因. 兰德据此认为,“这是人类历史上由野蛮力量控制的最黑暗的时代。”

        

作者  | 2011-8-8 12:39:52 | 阅读(35) |评论(1) | 阅读全文>>

北海故意伤害案辩方的证人证言仍然有效

2011-8-6 12:30:03 阅读60 评论1 62011/08 Aug6

北海故意伤害案辩方的证人证言仍然有效
        2010年9月26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裴金德、裴贵、杨炳棋、黄子富故意伤害案。在法庭上,被告人杨柄棋的辩护律师杨在新申请三名女证人宋某、杨某、潘某出庭作证,并出示了证人的证词,证实裴金德等人无作案时间。同时在庭上,裴金德、裴贵、杨柄棋三名被告人全部当庭翻供,只承认原供述的三中路段伤害黄焕海的情节,推翻原供述的劫持黄焕海到码头将其殴打致死,并抛尸入海的情节。黄子富则被押后一直否认指控。
        北海市检方认为三名证人的证言明显与查明的事实不符,有作伪证嫌疑,为进一步充实案件证据,检方提出延期审理案件,并对案件进行补充侦查。2011年1月28日,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建议北海市公

作者  | 2011-8-6 12:30:03 | 阅读(60) |评论(1) | 阅读全文>>

莫名奇妙的封博和解封

2011-8-2 17:52:37 阅读42 评论1 22011/08 Aug2

            今日下午打开本博客,被告知:此博客因有违规内容而被封,删除违规内容后才能申请解封。查看一下,没有觉得违规的内容,所以申请解封,在申请理由中填写:没有发现违规内容。因申请理由不得少于50字,所以还得重复填写了多遍:没有发现违规内容。申请得提交真实姓名和手机号码。申请提交后很快被解封,然后收到网站通知:“该账号已成功解封,网易博客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健康和谐的网络空间,请勿再次发布或传播违规内容。” 看到如此通知,感到莫名奇妙,是电脑中毒了恶搞吗?还是……。 不论如何,在网上搜我的姓名,可以找到我在其他网站上的博客。

作者  | 2011-8-2 17:52:37 | 阅读(42) |评论(1) |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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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西城区 白羊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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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家君,北京人,信奉老庄之道的律师,自学考试英语大专、法律本科学历,爱好民乐,乡村音乐,英语原版电影,摄影,美术,文学,炒股票,为好朋友修电脑。对美术、摄影、话剧、文学感兴趣。Tel: 0086-10-83151385, E-mail: lawyerqi@163.com, MSN: lawyerqin@hotmail.com, QQ: 304589991, Skype: lawyer-q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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